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区外河道修复工程项目施工已************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JZJK2024-042.1.2工程名称:涿鹿县区外河道修复工程项目施工2.1.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对灵山河及其支流东灵山河、岔道河3条河道范围内的水毁护岸进行修复。灵山河水毁段采用浆砌石护岸长度0.958公里;东灵山河水毁段采用浆砌石护岸长度1.751公里;岔道河:(1)对沿线河段因冲刷造成的出露的护脚进行回填,长度11.3公里;(2)岔道河部分河段清淤疏浚,恢复原过流断面,长度11.3公里;(3)局部护坡水毁段进行原断面恢复,同时对于抗冲能力较弱段适当加深护脚,增设格宾石笼水平防护长度1.279公里;(4)过路段及纵坡变化较大位置处在河底增设石笼护底长度0.11公里;(5)七一灌区输水管道(河道范围内段)进行恢复,长度共计恢复0.5公里。2.1.4建设地点:涿鹿县灵山河及其支流东灵山河、岔道河3条河道范围内。2.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完工。2.1.6质量标准:合格。2.1.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法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银行资信证明。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电话:******;(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0:00至2024-0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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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北街29号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楼6层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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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5600 | 邮编: | 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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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常桂龙 | 联系人: | 张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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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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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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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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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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