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原告方)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拟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原告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原告方)
二、项目编号:KATZ-2025-FW3174
三、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情况概括:临港国际公司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格公司)签订《销售框架合同》,硕格公司向临港国际公司采购电子产品。合同约定,硕格公司逾期提货的,以逾期提货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硕格公司逾期提货达10个工作日的,临港国际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硕格公司之日起解除,同时硕格公司须向临港国际公司赔付未履行部分价款20%违约金,临港国际公司有权要求硕格公司赔偿因逾期提货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临港国际公司为处置货物而发生的费用、货物跌价销售的损失、支付的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临港国际公司根据硕格公司需求,采购了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及中央处理器)合计261,235,762.70元,双方约定硕格公司应于提货期内付款提货,但截至目前尚余243,628,426.51元电子产品未完成付款提货义务,平均逾期天数已超120天。临港国际公司于2024年11月对硕格公司提起逾期付款提货违约******有限公司提起合同履约之诉,且或在合同履约之诉中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诉讼请求为合同解除之诉,同时向被告追偿损失。
四、招标范围: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原告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诉前催收(含诉讼保全)、一审、二审(如有)、执行阶段等代理。基础代理:合同合同履约之诉、解除合同之诉。风险代理:合同履约之诉、解除合同之诉。
五、服务期限:
本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代理事项终结止。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独立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是服务团队为50人(含)以上的规模大所,服务团队小组成员连续执业5年以上;要求具备涉案金额高于2.5亿元以上的单个代理案件胜诉业绩。
(三)投标人须是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依法成立3年以上。
(四)******有限公司及其内部企业连续服务年限5年以上。
(五)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4日18时00分。
(二)网上报名须上传材料:
1.******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符合要求;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委派人员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及相关简介材料;
5.投标人律所简介(主要含服务能力、从业人数、经营业绩等);
6.******有限公司及其内部企业服务的年限证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属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被当作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的投标人需先下载《电子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自行完成注册)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4日18时00分。
(二)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均要递交。
1.线上************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线下递交:可现场递交也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递交至指定地点。
******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25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黛雯,******),投标人也可******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参与开标。
3.逾期网上未上传或者线下未递交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25楼
联 系 人:吴黛雯
电 话:******
招标人:广西******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