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停车场泊车直接采购 |
******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2025-ZJFGS-FW-018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17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4-28 09:5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5-07 08:00 |
******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停车场泊车直接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5-ZJFGS-FW-018)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停车场泊车直接采购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项目监督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办公室
(电话: 0571-******)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9日08时至2025年5月7日08时
******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越秀维多利中心停车场泊车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含税限价:31680元(税率9%)
******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投标含税报价:31680元(税率9%)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投标单价(元) | 含税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1 | 停车场租赁 | 项 | 1 | 31680 | 31680 | 税率9%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