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2025年运北河生态河道建设等水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2025年运北河生态河道建设等水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
(2)工程规模: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2025年运北河生态河道建设等水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施工投资额约400万元;
(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与施工同步。
(6)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总监等级 |
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2025年运北河生态河道建设等水利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45000元 |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单位资质及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拟派的总监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3.3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
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标证通操作指南”。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6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程序:若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开标及评标→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
(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但低于成本的除外。
(2)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委员会按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
8.特别提醒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区正余镇 |
地 址: |
海门区苏城大厦7楼 |
联系人: |
柏女士 |
联系人: |
顾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招标文件(监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