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运维期内,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十五里河河口闸站枢纽所有设施设备的辅助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应急服务工作,以及十五里河下游湿地水利工程的设备控制运行、维修养护及应急服务工作。需按照采购需求配备足够的运行管理辅助人员、维修养护人员及应急服务人员等,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设施设备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一)运行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及其相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到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巡视,记录等,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保证防洪排涝的需要。 2、日常运行需具有设备操作记录、巡检记录、机泵运行记录及日常管理记录等,泵站内的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运行过程中更换的部件或材料,其产品质量、品牌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发生维修金额价值较高以及主要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及时报告采购人。 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要求配备日常运营以及维修检测所必需的设备、工具及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工具需满足本项目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的要求。 4、自开始接手运营后第二个月起,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 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一月份的运维记录等相关资料。 5、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技术规程及规范编制《运维维修养护手册》提供给采购人,《运维维修养护手册》应包括所有系统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内容。 6、成交供应商需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监管,接受相关部门对泵站的参观指导和考察。 7、十五里河河口闸站枢纽,因高水位、降雨、降雪等应急需要时,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服从统一调度,应急人员须具备高压操作证及泵站(水闸)维修技能,能够应急处理设备设施故障,直到采购人通知结束。 8、十五里河下游湿地水利工程需 24 小时值守,在防汛期间值班人员每班次不得少于 2 人,其中 1 人需具备高压操作证及泵站(水闸)操作技能,汛情紧急时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值守人员,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等。 9、每年汛前成交供应商应编制防汛预案报采购人审核。 10、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将设备、设施和相关资料完整、完好的移交给采购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延迟,对无故拖延移交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采购人将依法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维修养护标准要求参照《安徽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016 年)中泵站、水闸等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相关内容。 (三)设备材料维修更换设备维修或更换材料,单个费用 0.5万元以内由维护单位支付,超出 0.5 万元预算报采购人上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