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固网)云网发展部2025年中山路机房变电所扩容施工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固网)云网发展部2025年中山路机房变电所扩容施工项目(项目编号:I************001),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集团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电信分公司中山路枢纽楼现承载一级、二级干线传输、大连地区本地网传输及本地固网、移动网、数据网等中心局的重要通信设备,是大连地区主要的通信枢纽局之一,同时还有 ******银行灾备托管机房等业务。中山路枢纽楼为地下******办公室、三层为******办公室和会议室。中山路电信枢纽楼目前现有两台变压器,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两台变压器平时以分列方式运行,一台冷备,一台柴油发电机组分别为两路市电提供后备电源。目前用电高峰时,一号变压器负载峰值已经超过额定容量的 80%以上,无法满足本次机房扩容的用电需求,因此对两路市电进行扩容迫在眉睫。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中国电信大连分公司2025年中山路机房变电所扩容工程的施工服务,施工范围为电源点至新建变电所的电力外网建设和变电所设备安装(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包含电缆沟土石方挖填排管敷设,进线电缆敷设、电缆终端制作及调试;新建变电所一座(包含变电所设备基础制作、接地制作及2台2000kVA变压器安装、高低压柜安装及设备联络电缆敷设)、柴油发电机组的电缆布放;电业局手续报送、系统调试、配合电业局验收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684580.63元(不含税)
承包方式:包工及部分辅材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竣工。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询比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签约方式:与成交供应商一事一议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为684580.63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按照供应商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有效供应商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近2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者优先;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施工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5 成交******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能源局监管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原件备查。
******能源局监管局核发资质查询网址:******/#/gateway/message;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资质查询网址:******/data/company。
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网址:******/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
2.1.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1份含税金额至少100万元的变电所施工类同类业绩。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发票,业绩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如发票金额大于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以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为准)。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如发票金额大于框架协议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以框架协议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6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服务团队:
(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1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1人;且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
(2)社保证明须提供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其中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一级建造师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经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若为电子证书,需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重复,若重复则均不计取。
(5)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清单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
(6)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7 供应商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依照中国电信〔2023〕48 号文件中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规则,如申报信息符合禁止采购处理规则,将否决供应商响应。
2.1.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标准化要求):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7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供应商确认,并于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唱价记录表)-对应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67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41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110004
项目负责人:李正鹏 王雅南 吴宏林 朱旭泽 张佳红 孙郁晴 李媛媛 夏爽 苏春颖
联 系 人:李正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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