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5月份复印装订(哈尔滨)采购?项目,经【(2025年第5次)总办会】批准,资金来源自有,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复印装订、图版标志价格明细
?
序次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 | 工时 | 不含税金 额 |
1 | 文件装订 | A4(含封皮,张数200张以内) | 500 | 本 | 10 | 5000 | |
2 | 亚克力门牌 | 固定尺寸 | 45 | 块 | 50 | 2250 | |
3 | 防火负责人牌 | 固定尺寸 | 30 | 个 | 10.17 | 305 | |
4 | 牛皮纸档案盒 | 长31cm、宽22cm、高5cm | 150 | 个 | 8 | 1200 | |
5 | 刻章 | 光敏章 | 3 | 70 | 210 |
合计 | 8965 |
?
?
?
?
?
2.2?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05-0706
2.3?采购预算:8965.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0号万达广场3号楼。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供应商服务质量符合验收要求、设计要求等规范的合格质量标准。
2.6?付款方式为:复印装订、图版标识制作等完成且供方开具结算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方履行付款程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当具备复印装订、图版标识制作、刻章的相关能力。
(3)?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 采 购 活 动 且 处 于 有 效 期 内 的 黑 龙 江 政 企 招 采 数 字 服 务 平 台
(******/)“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2?年 7月 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其他禁止情形(如有):???/??。
3.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
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其他要求(如有):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8 日?8 时?3 0?分至 2025?年 7 月?11 ?日?8 时 3 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 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 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 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号(信诚招标公司 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 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11 ?日 1 3?时 0 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 7 月 11 日?1 3 ?时 00?分至 2025?年?7 ?月?1 1 ?日 13
时 3 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
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多次竞价;
7.2?最高限价:8965.00?元。
7.3?竞价时间:2025?年?7 ?月?11 ?日 14?时 00?分至 2025?年?7?月 11 ?日 14?时 3 0?分。
7.4?报价方式:不含税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供应商首次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下次报价须低于上次报价,每次
有效报价的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 易 网 (?******/?)?及 黑 龙 江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
(******/)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 山 路 10 号 万 达 广 场 3 号 楼 ;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6;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0?号万达广场商务?3?号楼;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 ? ? ? ? ? ? ? ? ? ?
电 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