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铁塔******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一批,包括产品供货、运输、5年维保服务。】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有限公司作为海康威视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方,符合《广东铁塔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5月修订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2.发生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4.按规定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的,或按规定组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参选/应答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 5.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项目,涉及企业秘密不适宜公开采购信息且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要求的。(2)政府或行政部门定价、指定供应商、指定产品、要求特定的规格标准、特定的性能指标或特定服务等,仅有唯一供应商可提供。(3)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或技术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采购的货物或服务。(4)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项目,采购唯一性媒体、赞助、会展服务的。
(5)两翼DICT类项目,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联合建设项目。由合建的牵头方依法确定的供应商,我方作为参建方,以牵头方采购结果作为依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7.符合空档期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按照《关于明确广东铁塔集采项目空档期供应保障措施的通知》(广东铁塔〔2023〕126号)执行。(请选择上述情况之一), 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