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居车及配件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升级,旅游开始成为很多人的************居车及配件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14500万元,************居车及配件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车间一产生的木工粉尘对在易产粉尘的部位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支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主要焊接工段设置移动式净化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即时收尘处理;封边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二产生的木工粉尘对在易产粉尘的部位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支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在主要焊接工段设置移动式净化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即时收尘处理;项目喷砂机为封闭式,喷砂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铝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收集的喷砂粉尘一起进入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支3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烤漆房单独设间,采用上送风,下抽风,集气采用微负压,喷涂为自动化喷涂,项目产生的喷涂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后的淋胶废气、封边废气一起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支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机加工、雕刻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淋雨试验废水经沟渠收集,再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淋雨试验******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金属边角料和屑及次品、木边角料和次品、焊渣和烟尘收尘、木工粉尘收尘、金属粉尘收尘、废钢丸、废地板革、废电线、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污泥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废口罩、废过滤棉、漆渣、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淋雨试验废水经沟渠收集,再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淋雨试验******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废气
车间一产生的木工粉尘对在易产粉尘的部位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支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在主要焊接工段设置移动式净化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即时收尘处理;封边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二产生的木工粉尘对在易产粉尘的部位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支3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在主要焊接工段设置移动式净化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即时收尘处理;项目喷砂机为封闭式,喷砂在密闭设备内进行,铝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收集的喷砂粉尘一起进入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支3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烤漆房单独设间,采用上送风,下抽风,集气采用微负压,喷涂为自动化喷涂,项目产生的喷涂废气与经集气罩收集后的淋胶废气、封边废气一起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支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机加工、雕刻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金属边角料和屑及次品、木边角料和次品、焊渣和烟尘收尘、木工粉尘收尘、金属粉尘收尘、废钢丸、废地板革、废电线、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污泥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废口罩、废过滤棉、漆渣、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绍市环发[2024]36号)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6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6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6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海东路绿绮路(滨海新区[2024]G14(JB-05-02-34a)地块)
联系人:韩州超
联系方式:******
附件:
******有限公司公示稿.pdf
备案承诺书.pdf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