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发展和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河南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6月27日
河南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立足本省产业实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工作,严格对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明确的试点工作要求,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以南阳市电子电器(防爆电气、电机)作为试点区域和产品,引导政府、行业、企业等各层级力量广泛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积极推进质量认证赋能强企强链,为推动国家建立统一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贡献河南经验,为促进河南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良好实践。
二、试点目标
在南阳市电子电器(防爆电气、电机)企业中优先选择龙头企业、出口导向型企业、绿色工厂等参与试点,通过开展试点,提升试点企业产品碳足迹管理能力,增强碳足迹相关计量、标准等技术支撑,提高碳排放形势监测分析能力,推动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降低出口碳成本,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产品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重构,培育绿色新动能,助力河南建设“中部地区低碳经济高地”。2025年完成10个以上防爆电气、电机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工作,2026年全省18个以上防爆电气、电机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到2027年全省30个以上防爆电气、电机产品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形成3个以上典型案例,降低防爆电气、电机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碳足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统一数据收集标准,明确界定碳排放的边界、确定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等;加强数据监管,加强对企业碳排放数据的审核和核查力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碳排放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能力。利用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能碳管理系统等,加强数据比对和更新,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
(二)加强技术支撑。加强碳计量技术研究,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第三方机构等,参与编制电子电器(防爆电气、电机)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增加碳足迹技术标准的市场供给。
(三)明确认证责任。参与试点的认证机构,要按照国家认监委统一部署,依据《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建立并保持与所开展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相匹配的质量责任追溯机制,严格执行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强企业保证能力现场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碳足迹核查、证后监督等工作,并对其认证活动的公正性、保密性负责,确保认证结果真实有效。
(四)提升管理水平。试点企业对照《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碳足迹相关生产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环境设施等投入,加强产品设计研发、采购、生产、交付、储存、使用及生命末期全过程碳足迹量化管理。按照自愿原则,选择认证机构,如实提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所需文件资料和数据信息,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推动采信应用。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结果采信,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绿色工厂、能效工厂等评价内容,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将碳足迹管理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大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政府采购力度。鼓励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其获证产品相关的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认证标识,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信息,引导企业节能降碳。
(六)拓展试点范围。鼓励各地加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宣传,根据区域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的试点产品目录(电子电器、木制品、钢铁、纺织品、电解铝、锂电池、光伏产品、轮胎、磷铵、水泥等),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及管理工作,加强碳足迹核算,积极申请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七)促进互信合作。强化同周边省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合作,推动碳足迹数据共享互认。鼓励行业组织和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碳足迹等涉碳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和计量比对,加强碳足迹相关的绿色倡议和交流,促进国内国际标准认证衔接,提升产品碳标识认证的国际化水平,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鼓励试点企业之间、行业组织之间以及与国际社会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共同分享成功经验、推动规则制定。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参与、第三方机构和行业组织支持的多元工作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相关企业、行业组织、认证机构等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相关标准、认证规范、实施规则制修订,加强认证监管,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做好碳计量相关工作;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推荐试点企业和产品,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结果采信,积极拓宽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
(二)强化政策激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加强我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机构培育和人才储备,增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服务供给,助力产业绿色转型。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首次获得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企业,经认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鼓励申报“美豫名品”和“省长质量奖”。鼓励社会运用认证结果,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碳足迹认证应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向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支持,发挥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及增信作用。鼓励政府部门优先选购低碳产品,以此形成市场导向,鼓励更多企业加入绿色生产行列。
(三)重视科技创新。为提升试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将依托科研机构和高校等优质资源,加大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力度,探索构建适合的工作模式,针对试点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专项研究和技术攻关工作,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科研保障。
(四)加强培训宣传。联合高校、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加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培训,借助“世界认可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月”“质量月”等宣传节点,多形式宣传推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典型做法和创新成果,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引导公众参与,扩大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附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国家认监委秘书处2024年12月30日公布)
附 件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2024年12月30日公布)
序号 | 认证机构名称 | 认证机构批准号 | 试点产品 |
1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01 | 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轮胎、电解铝、磷铵 |
2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02 | 锂电池、光伏产品、纺织品、电解铝、磷铵 |
3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05 | 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电解铝 |
4 | ******有限责任公司 | CNCA-R-2002-011 | 锂电池、光伏产品、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 |
5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12 | 锂电池、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 |
6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15 | 纺织品 |
7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22 | 钢铁 |
8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25 | 水泥、木制品 |
9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30 | 锂电池 |
10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32 | 锂电池、轮胎 |
11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041 | 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成套设备和变压器) |
12 | ******有限责任公司 | CNCA-R-2002-050 | 电子电器(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成套设备和变压器) |
13 | ******有限公司 | CNCA-R-2003-091 | 光伏产品、电子电器(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成套设备和变压器) |
14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105 | 锂电池、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木制品 |
15 | ******有限公司 | CNCA-R-2002-109 | 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轮胎、水泥、电解铝、木制品 |
16 | ******有限公司 | CNCA-R-2011-159 | 锂电池、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 |
17 | ******有限公司 | CNCA-R-2013-161 | 钢铁 |
18 | ******有限公司 | CNCA-R-2014-170 | 电子电器(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成套设备和变压器) |
19 | ******有限公司 | CNCA-R-2015-206 | 钢铁 |
20 | ******有限公司 | CNCA-R-2016-222 | 光伏产品 |
21 | ******有限公司 | CNCA-R-2016-242 | 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 |
22 | ******有限公司 | CNCA-R-2018-379 | 电子电器(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成套设备和变压器) |
23 |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CNCA-R-2019-562 | 电解铝 |
24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 CNCA-R-2021-812 | 钢铁 |
25 | ******有限公司 | CNCA-RF-2004-38 | 水泥 |
26 | ******有限公司 | CNCA-RF-2007-48 | 电子电器(电子设备及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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