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筑方案咨询项目
(招标编号:ZBS******)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筑方案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人民币80万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筑方案咨询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筑方案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棚户区改造收尾项目12-57、12-58和12-59地块还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筑方案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3)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说明:
1)投标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7月7日08时30分到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每个标段人民币1000元整,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13室;电话:022-******;联系人:韩朝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报名时间:从 2025年7月7日08时30分到2025年7月11日17时00分。
2、本项目开标前需要将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天津阳光采购平台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联 系 人:王璐
电 话:022-23543440
******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联 系 人: 韩朝伟
电 话: ******